政府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工作部门)
——摘自海委[2014]28号文 (排名不分先后) 县发展与改革局 县教育局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务局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统计局 说明: 1、设置海丰县政府行政工作部门22个。县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置办公,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置办公,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置办公,挂县外事侨务局牌子,均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县政府机构个数; 2、县政府办公室挂县法制局牌子,县经济促进局挂县科学技术局、县旅游局牌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3、设置县政府派出机构1个: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
县政府办公室
县经济促进局
县审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