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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7-03-31 16:18
  • 来源: 本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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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海丰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咨询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认真组织开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学习《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1、发布实施《海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从制度上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公开程序、流程,分工、责任、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2、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我局信息资源。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4、完善实施政务信息传报制度。实行全县公安机关政务信息传报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类别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余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财政信息等十五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海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公安局“平安海丰”微信公众号、公安微博等形式将我局政务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和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信函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3、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平安海丰”微信公众号及公安微博对外公开公安工作。4、110指挥中心、交管、治安、出入境管理、刑侦等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各自警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5、相继开展了110宣传日、“春运”启动日、防“盗抢骗”宣传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及“12.4”法制宣传等活动,发放各类材料2.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5万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咨询投诉情况     
      全年共接受群众业务咨询申请约1.3万余次。其中车管业务电话咨询1600余次;案件、事故电话咨询3600余次;出入境、户政业务咨询8500万余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
      1、宣传和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业务工作水平不高。
      2、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基层所队室负责人和广大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强化督查、考核。
      2、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4、完善政务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   
      总之,我局将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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