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养和肾析血液透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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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丰养和肾析血液透析中心项目 |
建设单位: |
海丰养和肾析血液透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海丰县城东镇东城大道西侧 |
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海丰县城东镇东城大道西侧,租赁已建成的5层建筑物中的1层的一部分、4层和5层作为透析中心使用,营业面积2820平方米。项目主要是针对急慢性肾衰、尿毒症等肾病患者进行的血液透析治疗,配备床位数30个张,可接待病人30 人次/天,无住院床位。项目总投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装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装修时间,妥善处置各装修期间产生的各类垃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医疗废水经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合理布局水泵、风机等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以及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降低排放噪声。 (4)废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采取除臭和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影响。 (5)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委托有医疗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