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底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关于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存在问题的整改说明
  • 2017-12-15 15:54
  • 来源: 县委政法委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海丰县财政局《关于落实2016年度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对照所提问题逐一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预算基本情况说明对“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增减变化原因整改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万元,比2015年同期减少3万元,下降1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没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9万元比2015年同期持平增长0万元,增长0%;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比2015年减少3万元,下降30%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将认真学习《预算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持续、高效的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